第七十四章,豪情比天高(本卷完)-《神话搬运工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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叩叩叩~
万事通打开门,“谁啊?”
看到门前的人,他瞳孔一缩,苦笑道:“你果然来了。”
来人正是洛霄,他现在又变成荆轲的样子,但性格还是洛霄自己的性格,因为万事通知道他的真实身份,四下无人,所以在万事通面前不需要伪装成逗比性格。
“那个小姑娘呢?”万事通问道。
“死了。”洛霄平静地道。
万事通眼睛一眯,“……可惜了,她人还不错。”就她送来的钱最多。
洛霄道:“你既然叫万事通,那你知道我为什么来找你吗?”
万事通眼中精芒一闪,道:“世间之事何止万万,就算我也不是全知的。”
“我的事,你知道多少?”洛霄道。
“天生宿慧,媲美通神。”
短短八个字,已经可以说明一切,除了前世记忆外,今生的大小事件,这个万事通几乎都知道。
在万事通这种存在面前,常人根本没有秘密可言。
但凡事有弊有利,在洛霄看来,有万事通的存在并不算坏事,至少结识万事通之后,他的气运涨了许多。
万事通就像个平台,洛霄的名气会因他变得越来越大,气运也因而增长。
所以他不再纠结这事,转移话题:“这次祖州黄昏决赛的参赛者,都有哪些人?各在什么地方?”
“这个问题要一百万。”万事通道。
“……”
最终,洛霄付了一百万,取得黄昏决赛所有参赛者的资料以及所在地情报。
然后他用三天时间,御剑飞遍祖州,逐一击败本届黄昏决赛参赛者,杀了一个独臂的银牌杀手(暗杀洛霄的银牌杀手)。
强大的力量,精湛的剑法,让祖州的杀手们不得不屈服,也导致黄昏决赛提前结束。
从此祖州杀手界里,有一个名字变得绚烂无比——
荆轲,杀手之王!
……
这一日,东海城一处不起眼的区域,一个黑衣青年走进一家茶馆,青年把随身佩剑放在桌上,道:“小二,来壶茶。”
“好咧。”
衣裳整洁的店小二提着茶壶走来,看到桌上的剑,眼里出现羡慕的神色。
若有黄昏楼的人在此,必然会认出那把剑就是祖州新一代杀手之王,荆轲的佩剑——虹光剑!然而持剑的人却不是荆轲,而是洛霄!
“听说有人在东平海看见娜迦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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